香港的版权期限,视乎版权作品的类别而定。
下述各类特定版权作品的版权期限如下:
版权作品类别 | 版权有效期通常何时届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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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、戏剧及音乐作品,包括电脑程式、数据库、营销计划或业务计划的文本、年报、操作手册、技术说明、书信及电邮等 | 作者过世后50年。 至于由电脑产生的作品,则为该作品制作后50年。 |
艺术作品,包括绘画及照片 | 作者过世后50年。 |
声音纪录 | 制作后50年 ;如已发行,则为发行后50年。 |
影片 |
以下人士中最后过世者死后50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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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播及有线传播节目 | 作出广播或包括有线传播节目在有线传播节目服务内之后50年。 |
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 | 首次发表后25年。 |
政府人员在执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制作的作品 | 制作后125年;如已在制作后75 年内首次作商业发表,则为该次发表后50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