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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參加證書會在企業委任的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」完成培訓課程後發出。知識產權署保留接受報名的最終決定權。所有資料必須填寫。
(公司全名將會列印於企業參加證書上)
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,但如你未能提供有關資料,可能會導致登記申請延遲或暫停處理,以及/或知識產權署(本署)未能使用上文第一及第二部分載列的聯絡資料與你聯絡。本署致力確保所有在本申請內提供的個人資料,均按照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的相關條文處理。
收集個人資料的用途: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將用作處理你的申請;如成功登記,則作日後就執行知識產權權利及/或知識產權貿易推廣活動與你通訊之用。該等活動可能由本署舉辦或與第三方合辦。
個人資料的移轉:本署會對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嚴格保密,但你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向其他直接與本計劃有關連的政府部門、機構及服務承辦商披露,以用作上述收集個人資料的用途。
查閱/更正個人資料: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隠)條例》,你有權查閱和更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。有關要求應以書面向本署的個人資料(私隱)主任提出。
我接受上文第三部分載列的條款和條件
如欲查詢詳情,請與本署聯絡。
電話 : (852) 2961 6833 傳真 : (852) 2155 2310 電郵 : marketing@ipd.gov.hk 地址 :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5樓知識產權署市場推廣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