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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研究指兩個或以上機構合作進行研究及開發知識產權。

有關合作牽涉知識產權貿易,當中往往涉及:

  •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轉讓知識產權;或
  •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批出知識產權授權;或
  • 批出對有關知識產權的轉讓或授權進行洽談的權利;或
  • 以上三者的任何組合,即就知識產權的不同部分把合作所產生的轉讓、授權及批出洽談權加以組合。

如欲與香港各大學及研究中心進行合作研究,可聯絡它們個別的辦事處,以便作出安排。按此查看詳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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